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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主**自來水戶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項目名稱)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
補遺文件(三)
致各潛在投標人:
本項目“**市主**自來水戶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的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件有以下修改:
一、2.5 支付合同價款
第2.5.3條修改為: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期限、金額(或比例):****銀行****公司保函或保險合同;支付擔保期限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結算款(除質量保證金以外)結清之日止;支付擔保金額按中標價(扣除招標暫定部分)的10%計取。
二、4.2 履約擔保
第4.2條其中“履約擔保的方式、金額及期限:按招標文件執行,履約保證金金額按中標價(扣除工程總承包預備費(暫列金))的10%計取”修改為“履約擔保的方式、金額及期限:按招標文件執行,履約保證金金額按暫定合同價(扣除招標暫定部分)的10%”。
三、14.2.1 預付款支付
第14.2.1條修改為:
預付款的金額或比例為:簽約合同價款(扣除招標暫定部分和工程總承包其他費)的10%。
預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憑付款申請、預付款保函、跟蹤審計支付意見14個工作日內支付。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預付款從支付第一次進度款時,均分5次在工程費用中扣除;如當月工程費用進度款不足以扣除的部分與下月應扣除的預付款累加在下月工程費用進度款扣回,以此類推直至扣完為止。
四、招標文件其它內容不變。
招標人:****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