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ABC區標識整體提升項目 | ||
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ABC區標識整體提升項目 |
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ABC區標識整體提升項目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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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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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01344
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
ABC區標識整體提升項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二〇二一年 月 日
目 錄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ABC區標識整體提升項目經共同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本合同
(2)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充文件、招標期間問答式書面文件
(3)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4)技術標準和要求及發包人制定的本項目相關的管理制度
(5)合同圖紙
(6)中標通知書
(7)投標文件
(8)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往來函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并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1)本合同各標題僅為方便起見而加入,不能用于解釋本合同效力或任何條款。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只有以書面補充合同的形式并加蓋雙方公章且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代表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3)依本條前款規定對本合同進行的修改、補充或變更,應優先于構成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文件獲得解釋。
(4)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的往來函件,如未形成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合意文件,不視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如往來函件內容與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有沖突的,以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若出現字或字符錯排、增添、遺漏或文字矛盾或歧義,均不應改變合同作為一個整體所本應賦予它的含義。
(6)本合同使用簡體中文。
第二章
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ABC區標識整體提升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二、項目內容
為優化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ABC區標識體系,對橫琴口岸ABC****廣場、室內、停車場、市政道路原有的部分標識標牌進行提升、新增、修繕等相關工作,具體實施內容詳見《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工程ABC區標識整體提升圖紙(圖號為:HZKF-TZSG-2021-00601、HZKF-TZSG-2021-00605、HZKF-TZSG-2021-00701等(詳見合同附件2))》及以甲方下達的書面指令為準。
三、合同價款
1、合同暫定價(含9%增值稅)為¥2,080,170.77元(大寫:人民幣貳佰零捌萬零壹佰柒拾元柒角柒分),其中不含稅價為¥1,908,413.55元(大寫:人民幣壹佰玖拾萬零捌仟肆佰壹拾叁元伍角伍分)。最終的合同價款以甲方審批的結算金額為準。
2、本合同中標降幅系數=(中標價-暫列金額)/(招標預算價-暫列金額)×100%,即93.88%。
3、本合同綜合單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制作費、裝卸費、保險費、拆除原有標識標牌的相關費用,安裝調試費、輔助材料費、設備使用費、成品保護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利潤、稅費、管理費、質量保證期內的售后維護服務等其它在內的一切費用。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所述權益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1、變更價款的確定
(1)甲方指令的工程設計變更:
(1.1)招標預算清單中已有或類似的項目,按中標項目清單綜合單價計取。
(1.2)招標預算中沒有的項目,由乙方單位申報價格并提供相關依據文件后,造價咨詢單位審核,甲方批準(審批綜合單價需乘以中標降幅系數),當雙方對審批綜合單價存在較大爭議,由雙方另行協商。
(2)甲方指令的工程設計變更以外的增減工程量:
屬于非甲方指令的工程設計變更的增減工程量,增加的部分不予調增,減少的予以減少。
(3)若乙方投標報價某個清單的綜合單價高于招標預算綜合單價的15%,則該項清單綜合單價按招標預算綜合單價進行結算。
2、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1)預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預付款。
(2)完工款:工程完工后,經甲方、監理方、乙方三方現場預驗收后,并經審核已完工的工程量清單、按照合同暫定價支付至80%。
3、工程尾款支付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工程結算報告及相關資料,且該工程結算經審核并經甲方確認,甲方累計支付至本合同結算金額的97%。
(2)結算金額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并按如下約定方式支付:
①質量保修期內,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如乙方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甲方可按合同約定扣除質量保證金,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維修并承擔相應費用后,不免除承擔對工程損失的賠償責任。
②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結清工程尾款不豁免乙方繼續按照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保修責任。
③在結算審定后且全部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30日歷天內,扣除保修期間乙方責任費用,并且本工程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支付剩余質保金。
4、每次付款前,乙方須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付款申請,甲方可按照約定的方式支付款項。若乙方未按上述約定開具增值稅發票,甲方有權暫緩付款而不承擔逾期付款責任。乙方因收取服務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就本合同約定之業務向甲方開具真實、合法、有效之發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開發票本身之問題造成甲方發生稅收風險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且不能免除乙方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甲方保留進一步提出法律訴訟之權利。
5、結算方式:經監理單位審核的竣工圖或施工方案作為工程計量依據,以甲方、監理單位、乙方共同簽字確認的工程量清單、竣工驗收確認工程量清單為結算編制依據。乙方按甲方要求編制結算書,提交竣工結算資料,并按終審部門(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結算審核價與中標降幅系數的乘積作為結算金額。
(1)結算金額=∑甲方審批竣工圖結算(含∑甲方批準的變更)×中標降幅系數-乙方違約金或罰款。
(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且合規的竣工結算資料后出具審核意見。
(3)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如下竣工結算資料及電子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工程結算書(**市通用結算書封面、匯總表、編制說明、清單等);
②工程量計算書(即計算底稿);
③合同文件;
④結算竣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必要時提供電子版、影像資料等);
⑤工程竣工資料(必要時提供電子版);
⑥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結算資料。
五、履約地點、工期與驗收
1、地點:**橫琴口岸
2、工期: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天內完成拆除、供貨、制作、安裝、調試并投入使用,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或監理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3、驗收:
(1)驗收時間:乙方在完**裝、調試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請驗收。
(2)驗收方法:項目實施完畢后,乙方向甲方提請驗收,確認無誤后各驗收方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章。
(3)驗收標準:以國家、行業強制標準、合同為標準驗收。
(4)若乙方制作、安裝的標識標牌不滿足設計參數要求或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不予驗收、并要求乙方無條件進行整改,直到驗收合格為止,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整改費用。
(5)如同一工作事項,乙方出現2次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而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或款項,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暫定價1%的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向甲方賠償。
1.乙方應提供符合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的全新產品,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關的產品合格資料,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和國家檢測標準,整體無污染,無侵權行為、表面無劃損、無任何缺陷隱患,在中國境內可依常規安全合法使用。
2.乙方負責運輸及安裝,并在安裝、調試完畢后交付甲方使用。乙方保證其產品經過正確安裝、合理操作和維護保養,在產品正常使用期內狀態良好。在產品的使用期間,對因設計、工藝、材料等產品缺陷而導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潛在危險等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在安裝制作標識標牌前,需拆除、撕除對應位置的原有標識標牌(如有)。現場施工過程中,須嚴格按照甲方的指令及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做好施工前、后的照片記錄,并按要求做好相關驗收、現場工程量確認,提交工程量計算清單等工作。
4.乙方需對安裝現場所有建筑物、設備、器具予以保護,如需開孔或破壞部分裝修,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實施后的修復工作由乙方負責,修復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價款內,甲方不另行支付。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現場設備設施等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5.乙方須遵守甲方場地管理規定并配合甲方辦理有關手續,施工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管理,施工期間乙方或乙方人員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安裝制作標識標牌期間,應通過科學計算,充分考慮風、雨等自然外力作用下,標識標牌在使用期間的牢固性及安全性,若因自然外力作用下而發生標識標牌損壞、掉落等情況,乙方應當在該等情形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標準自費修復,造成人員傷亡、財物毀損的,乙方應無條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帶來的一切經濟后果及社會影響。
7.乙方工作人員在安裝制作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9.****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相關手續辦理。
七、產品質量及標準
1.乙方制作的標識標牌(包括零配件)應符合合同要求,如與合同要求的不一致,則須提供型號、規格相符、技術參數不低于本合同要求的全新、未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根據甲方要求附產品合格及其他相關資料,產品質量須符合相關規定和國家檢測標準。
2.乙方應當保證所安裝的標識標牌等設施符合國家、**省及**市的各項安全規范及行業標準,滿足設計及使用要求,并對安裝完成后標識標牌的質量負全部責任,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更換或重做,所需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3.產品實行“三包”,乙方應嚴格按國家“三包”規定做好售后服務工作,認真對待投訴,按照廠商和國家標準保修,保修時間自本項目乙方全部工作通過甲方驗收之日起算。
4.設備材料的包裝必須是制造商原廠包裝,其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負責制作及安裝的標識標牌通過甲方驗收且甲方同意支付費用的,不免除乙方對于標識標牌制作及安裝的質量保證責任。乙方保證標識標牌的制作質量及安裝要求符合合同所要求的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如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修復并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標識標牌的制作質量及安裝要求不合格導致安全事故,對于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果甲方因乙方標識標牌制作及安裝的質量缺陷或不合格而遭受任何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八、質保服務
1.質保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質保期內,所有標識標牌維修服務均為免費上門服務,所有標識標牌的維修、更換均為免費。質保期外,標識標牌提供終身原價維修服務,響應速度同質保期響應速度。
3.質保期內,乙方應定期對已安裝的標識標牌進行日常巡查、檢修,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如因施工工藝及質量問題,導致標識標牌損壞、掉落等情況,乙方應無條件進行更換或維修。
4.質保期內,如發生標識標牌損壞、燈箱燈源不亮、表面烤漆及顏色脫落等情況(人為因素除外),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無償予以修復。
5.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應在在服務期內提供7×24小時電話支持服務,在接到甲方的故障維修服務要求后2小時內予以響應,4小時內到達故障現場,6小時內恢復正常工作。
6.質保期內,如乙方不能依合同按時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動用質量保證金進行維修,超出質保金額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擔,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九、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證產品及其產品支持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在先權益,甲方不會因使用產品或產品的任何部分引致第三方對甲方進行投訴或訴訟主張;否則,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
2.乙方對其所供產品必須擁有所有權。產品一經交付給甲方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其所有權即轉至甲方,但甲方有權按有關條款規定予以拒收。乙方有義務保證不會有第三方對乙方所供的產品主張任何權利。如在產品交付后,有第三方聲明對產品擁有所有權或他物權,則由此造成甲方卷入所有權糾紛、訴訟、不能按期使用、經濟損失等,概由乙方負責。
3.如乙方所供的產品為走私、贓物、或未完稅費,造成交****政府機關查封、沒收的,因此引致甲方的直接損失及所有間接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十、保險
1.本合同項下全部材料和待安裝的標識標牌,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保險費用包含在乙方報價中,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作業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乙方所購買全部保險的保險期應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全部驗收合格之日止。
4.如因乙方原因未購買保險或所購買的保險沒有完全覆蓋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標識標牌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并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暫定價5%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標識標牌拆除、供貨、制作、安裝、調試并投入使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暫定價3‰的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質保期內,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在2小時內響應,無正當理由未按要求及時響應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0.00元/次,甲方有權在質保金內予以扣除。
4.因產品質量問題或乙方員工過錯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和各種經濟損失,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不再另行開具稅務發票。
6.乙方應就本合同約定之業務向甲方開具真實、合法、有效之發票,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或所開發票本身之問題造成甲方發生稅收風險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且不能免除乙方開具合法發票的義務,甲方保持進一步提出法律訴訟之權利。
7.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應派專人或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等方式及時送達甲方。
十二、保密
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及由此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密。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包括:
(1)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水災、海嘯、臺風、颶風或龍卷風;
(2)戰爭行為(無論是宣戰的或未宣戰的)、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暴亂、恐怖行為或軍事力量的使用;
(3)二級公共衛生安全事件或甲級、乙級傳染病疫情。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該方應將發生不可抗力的情形7個日歷天內通知對方,說明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原因,并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
3.受不可抗力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導致的延期和損失。如果不可抗力影響延續到7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任何一方的違約導致另一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追究違約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十五、其他
1.乙方保證不給甲方的工作人員及其親屬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包括送禮金禮品、有價證券、購物券、回扣、傭金、咨詢費、勞務費、贊助費、宣傳費、支付旅游費用、報銷各種消費憑證、宴請、娛樂等)。如有違反,乙方自愿接受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處理、處罰。
2.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乙方涉及重大信息變更,如稅務登記變更、公司名稱等,應在變更發生后30天內及時告知甲方,并提供相關紙質或電子信息資料。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委員會仲裁解決。
4.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內容與副本不一致的,以合同正本為準。
十六、附件
1.中標通知書
2.分項報價表
3.圖紙
4.**伙伴廉潔誠信承諾書
5.廉政共建協議
6.參建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表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經辦人: 經辦人:
地址:**市橫琴新區港澳大道 地址:**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
88號橫琴總部大廈16樓 號105室-72386
郵政編碼:519000 郵政編碼:519000
電話:0756-****904 電話:0756-****360
傳真:0756-****900 傳真:0756-****360
電子信箱:****@zhdhq.com 電子信箱:****@qq.com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橫琴自由 開戶銀行:****分行
****分行 營業部
賬號:735****44131 賬號:155********022
納稅人識別號:914********4504576 納稅人識別號:914********166967Q
簽約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