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縣財政局 共有 108條相關信息
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建議:①若需監理人提供保修階段、缺陷責任期,費用另行計取,另行支付。②P74頁5.3.3 …工程竣工結算和監理費結算經福州市長樂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長樂區財政局批復后付至監理費審結金額的 97% ,工程缺陷責任期(24 個月)滿后,付清監理酬金結算價的余額 ,建議修改 …工程竣工結算和監理費結算經福州市長樂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長
以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以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以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以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以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以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履行期限:20個日歷天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 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 的規定,供 應 商 在 投 標 (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
文件規定,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詳見第五章首次響應文件格式),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未按前述規定提供證明材料的,屬于無效響應。 簡化資格證明材(若有)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
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供應商需按談判文件中規定的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提供相應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否則資格審查不合格,其響應無效。)(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若有):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 四、 簡化資格證明材料 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提供相關資格承諾函 (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此條為準。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的,無需
產許可證》”。關于【一般資格證明文件中“(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財務報告或資信證明)”、“(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5)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補充說明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供 應 商 在 投 標 (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廢止政府采購有關文件的通知省級各部門(一級預算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經梳理政府采購相關文件,決定對有新文件涵蓋或不需要繼續執行的7份文件予以廢止。廢止
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采購包1: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采購包1:(1)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相關規定:(1)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詳見
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進口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節能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環境標志產品:本項目不適用。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采購包1:簡化資格證明材料(若有):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相關規定:(1)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詳見
求:采購包1:本采購包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采購包1: (1)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2號)“四、 簡化資格證明材料”的規定。投標人在投標(響應)時,提供相關資格承諾函 (詳見采購文件附件)
提供)。注:所有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在有效期內。(2)若投標貨物不屬于醫療器械管理的,請提供所投產品不屬于醫療器械管理的專項說明函(格式自擬)。 資格承諾函(若有) 根據《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通知》(榕財采〔***〕5 2 號)規定,(1)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若按附件內容要求提